京讼案例
在刑事辩护领域,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而每一个案件的逆转都凝聚着律师的专业智慧与不懈努力。
近日,一起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迎来关键转折——二审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本案中,律师团队通过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证据缺陷,成功动摇了原审判决的基础,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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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女士原本是一地级市的一名普通创业者,2018年开始接触某健康产品销售项目。该项目采用会员制销售模式,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推广奖励。怀揣创业梦想的王女士积极投入,很快成为当地市场的活跃推广者。
随着业务发展,王女士组建了自己的推广团队,主要负责所在地区的市场开拓和会员服务。她定期组织产品体验会、讲座等活动,帮助团队成员提升销售技巧。在鼎盛时期,王女士的直系团队成员达到数十人余人,间接发展的会员更是数量庞大。
2023年,该销售项目因涉嫌传销被公安机关查处。令人意外的是,作为地区推广人的王女士被指控为"传销组织领导者",检察机关认为她对全省范围内的传销活动负有组织、领导责任。2024年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女士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从普通创业者到传销组织者,面对这样的跌宕,王女士表示"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推广员,只负责自己所在地区的业务,从来没有参与过全省范围的组织策划,也不认识其他地区的负责人。"接到判决后感到的冤枉无助和委屈,让王女士决定上诉,其家人亦来到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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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
本所接到案件时已经是上诉的关键窗口期,王女士及其家人决定在二审阶段委托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本案。高晶律师接手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案卷分析工作。
全面阅卷,发现鉴定报告重大瑕疵,高晶律师第一时间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重点审查了作为定罪关键证据的《涉案资金鉴定报告》。经过专业分析,律师发现这份报告存在严重问题,不仅鉴定依据单一缺乏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佐证,仅依据部分参与者的陈述计算涉案金额,更是将全省范围的传销金额全部计入王女士名下,但王女士实际只参与所在地区的推广活动,参与者的证言存在明显矛盾。
"刑事案件的鉴定报告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本案中的鉴定报告明显存在虚构金额的可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高晶律师在辩护意见中指出
基于对案件的全面分析,高晶律师制定了阶梯式辩护策略,优先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如果王女士能够获得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结合可能的自首情节,争取改判缓刑;全力挑战证据体系:如果量刑协商不成,则重点攻击证据链条的薄弱环节,争取发回重审。高晶律师构建出的这套双重辩护策略是对于量刑与证据的双管齐下。
在与法院多次沟通后,律师确认量刑协商空间有限,于是将辩护重心转向证据挑战,集中火力主攻三大争议焦点,从责任、组织和真实性层面入手,高晶律师精心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和辩护词,多次与合议庭进行专业沟通,最终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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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
经过高晶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法院在裁定书中明确指出:"原判认定事实事实认定不清、缺乏证据"这一结果意味着王女士案件获得了重新审理的机会,为后续争取更公正的判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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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或者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而仅发展少量下线、参与程度不深的普通会员一般不构成犯罪。
司法机关在认定组织领导者身份时,应当严格考察其实际参与程度和影响范围,避免责任扩大化。
本案经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意味着原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对被告人而言,发回重审是重要的程序救济,为案件获得更公正审理创造了条件。即使一审结果不利,当事人仍应积极通过二审程序寻求救济,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够有效发现和指出原审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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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